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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宁横路沿街店铺废水零直排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宁横路沿街店铺废水零直排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工程造价:202993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鼎豪名苑、银亿上郡西侧沿街店铺废水改造和云龙嘉苑东南角洗车店排水改造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市政项目入围的单位。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81240101302137092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中心区商务区泰安中路466号汇港大厦604-3

  联系人:苏婷婷

  电话:0574-87707752 、1373841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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