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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东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及拘留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惠东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及拘留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810-hzhd020-01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及拘留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78,2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惠东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及拘留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

  2、项目编号:0835-180ZB8300401

  3、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除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资信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标委员会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采购。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0 月3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6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12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12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联系电话:0752-239609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2-85159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

  传真:0752-2396063邮编:516001

  (三)采购人:惠东县公安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镇侨胜南路2号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2-8398310

  传真:0752-8515902邮编:516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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