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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二期)工程-自动化系统工程采购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供应商在研究了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二期)工程-自动化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供应商于2018年11月19日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1、第6.3.13工程款支付:货到开箱验收合格后,每月支付上月实际货款的50%;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完成后付至总价的97.5%;余款2.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予以退还。 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再强调“三去一降一补”的精神,应追求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本工程是自动化系统工程,其中包含众多进口设备,提货前要付清货款,而且调试验收合格仅支付至80%,给投标单位造成巨大压力。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打造一个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7天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到开箱验收合格后,每月支付上月实际货款的50%,并按比例从每次应付款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完成后付至总价的97.5%; 余款2.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予以退还。

  答:付款方式根据业主公司财务制度而定,故不作修改。

  2、附件十二-五、评分细则-商务评分细则3中要求投标人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获得“现代化水厂”荣誉的,每 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六条、第十八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现代化水厂”是参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评价所获得的荣誉,而不是全国通用。省外企业的优良工程及获得的诸多荣誉都不在评分范围之内,严重阻碍了省外众多优秀施工单位的参与。而且浙江省内现代化水厂总数仅十余家,获得3家以上现代化水厂荣誉的施工单位屈指可数,有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为体现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强烈建议取消本条款。

  答:“现代水厂”荣誉全国各省份都具有的,不存在限制投标人,故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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