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宾县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CD2018G3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传明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82743-1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县水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西城街
联系方式:戴先生、0451-579830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传明、0451-82382743-14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宾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列范围内全部内容
4、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总控制价:2464.99万元。
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1处,工程建设属性为新建工程102处,改造工程29处。共分为9个标段,情况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 |
工程地点 |
预算控制价(万元) |
1 |
常安镇、鸟河乡 |
432.65 |
2 |
塘坊镇 |
343.36 |
3 |
宾安镇 |
282.06 |
4 |
宾西镇 |
233.47 |
5 |
三宝乡、胜利镇 |
427.61 |
6 |
宾州镇、经建乡 |
208.67 |
7 |
宁远镇 |
233.94 |
8 |
满井镇、永和乡、民和乡 |
182.22 |
9 |
新甸镇、居仁镇、平坊镇 |
121.01 |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7、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兼投不能兼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64.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报名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