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七千米排水渠梯形断面段防护栏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内容为新建护栏总长60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最高投标限价:75.90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企业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入吉企业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王征
电 话:0431-8425454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