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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紫金县敬梓镇圩镇(周边村)自来水改造扩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紫金县敬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紫金县敬梓镇圩镇(周边村)自来水改造扩网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1-201812-zfcg41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敬梓镇圩镇(周边村)自来水改造扩网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78,328.76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提供成熟的施工组织方案,完成本项目施工建设,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2、技术标准:

  中标人应依据设计施工图纸、现场勘察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标准要求。

  3、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1.1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最新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国家最新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或以上等级。

  1.2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人应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使用材料的要求

  2.1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该项目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优质品种,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并由采购人确认后才能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严格按先试后用原则,并应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采购人作为验收样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材料、设备的采购方承担。

  2.3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采购人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用,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2.4在本项目中,如果有由采购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中标人收到图纸后,即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需要及时做出由采购人供货材料的供应计划,报现场监理人员和采购人审定。

  4、人员管理

  ★1)投标人一旦获得中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施工)负责人等)必须满足下列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和撤消。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和撤消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釆购人同意,不得对人员进行变更。

  a.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水建安B类);

  b.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d.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e.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f.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1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员1人:均具有省水利学会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2018年9月~2018年11月在投标人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如中标人未经釆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和撤消项目组人员,除须按釆购人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还须交纳违约金。

  3)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5、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保持及时与采购人协调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2)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驻场管理及与采购人协调沟通,承诺全程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离场。

  3)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各类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

  4)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4小时内须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特殊情况下应做到随叫随到。

  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总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约定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为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顺利实施,避免恶性竞争,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使得可能影响该采购项目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投标人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的义务和权利:

  1)采购人须为项目工程进场施工提供工作场所、材料堆放场地。

  2)采购人对项目施工等具有审核批准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在合同实施中更换人员和增加施工设备的投入,保证合同的履行。

  4)出于质量的保证和维修服务的需要,采购人对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审批的权利,没有采购人批准确认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

  5)采购人可委托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

  3、中标人的义务和权利:

  1)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后,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申请和收取合同款。

  2)中标人应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中标人应釆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均达到验收要求。

  3)中标人应服从釆购人对设计和施工的总体管理,如不服从,将视为违约处理。

  4)中标人实际提供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效果和工程质量。

  5)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要求,保证项目承建按照各关键节点的时间完工与竣工。

  6)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各项工作及验收资料。

  7)中标人应每周向采购人提交周进度报告,每月底向釆购人提交月进度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施工质量报告、突发事件报告、施工内容修改申请等各项专题报告。

  8)中标人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阶段工作的质量进行自检,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选用等须报釆购人审查,经釆购人批准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中标人在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从采购人所获得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披露、出售、使用。

  10)履行配合建筑相关工程和相关的联合调试工作的义务。

  11)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其雇员的人身安全,并按国家有关要求釆取相应措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若中标人的雇员在工地现场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因中标人对服务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2)中标人应指定专职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安装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其施工、工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的安全、防火、保卫、文明施工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和建筑成品。中标人必须了解清楚安装现场周边建构筑物情况,保证施工期间不因为施工原因使附近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之后受到影响,如属中标人造成的破坏和损失,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造成损失的赔偿款项和修复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付款方式和条件:

  4.1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施工进度(以招标人审定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为准)的75%支付,全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日历天)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5%,工程结算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30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总结算金额的90%,工程竣工备案后30天(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总结算金额的97%;余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的14天(日历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4.2 中标人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时一般在提交了全部必须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工程地点和工期要求:

  1)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工期:在签订合同接开工令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除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以外,由中标人原因造成误期的,按人民币500元/天的标准扣罚误期赔偿金,但最终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3%。若中标人延误工期超过45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

  6、质量要求:

  1)按最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7、质量缺陷责任期:

  1)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1 年,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项目由于中标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中标人承包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 质量保修责任:按现行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9、竣工验收:

  1)当项目具备竣工条件时,中标人即可向采购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具备验收标准,采购人签认的项目接收证书。

  3)中标人应进行项目及项目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4)项目接收证书颁发后,中标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采购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

  6)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邀请专家或质检机构组成验收小组统一验收。

  7)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采购[2015]19号)要求,采购人应当将已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及履行验收结束后的验收报告,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按统一格式进行公示。

  10、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当发生设计变更,且工程量比原设计有增加,并经采购人、中标人、监理人三方核实后,可按实际签证,相应的综合单价、材料价格按中标报价;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项目的,则套用现行最新的定额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参考河源市公布的施工时期材料信息价(信息价里没有的材料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认)。投标报价有的材料按投标报价,没有的,按施工时期河源市发布的人工、机械参考价和市场价确定人工、材料等单价,并按成交价/预算价比例后作结算依据。

  11、其它要求: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合施工时注意安全,防止对人身造成伤害。

  2)因施工需要,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对墙面或路面等设施进行破坏,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4、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27日 至 2019年01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汇景国际中心写字楼7楼7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汇景国际中心写字楼7楼(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汇景国际中心写字楼7楼(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殷先生联系电话:0762-32378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76651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紫金县紫城镇城西时代1号花园D幢11商铺

  联系人:闫森联系电话:0762-3233608

  传真:0762-3233608邮编:517400

  (三)采购人:紫金县敬梓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敬梓圩镇

  联系人:练思宇联系电话:0762-7665131

  传真:0762-7665131邮编:517400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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