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号:19A0003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污水废气监测服务询价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29,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污水废气监测服务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监测方案:
样品类别 |
检测点数 |
检测频次 |
检测项目参数 |
年检测次数 |
废水(JJWSF1400302污水处理站废水)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流量、石油类、悬浮物、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总铬、粪大肠菌群、氨氮、总汞、余氯 |
4次 (每季度一次) |
废水(JJWSF1400301康复科污水处理站废水)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流量、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余氯 |
4次 (每季度一次) |
厂界噪声 |
3 |
监测1天,每天1次 |
昼间噪声 |
1次 |
有组织废气 (JJFQF1400303)号真空锅炉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次 |
有组织废气 (JJFQF1400301)号卧式天燃气锅炉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次 |
有组织废气 (JJFQF1400302)号真空相变锅炉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次 |
有组织废气 儿童医院直燃机锅炉 |
1 |
监测1天,每天3次 |
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1次 |
其余详细资料见附件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环境监测项目;
2、具备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10日 至 2019年1月15日 15: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江津区中心医院官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5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15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楼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5日 15:00
询价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津区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石丹
采购人电话:023-47520861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
2、采购人:江津区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万泗清
采购人电话:023-47520861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