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增发改投【 2018 】 178 号、增发改投【2018 】 153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现对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 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 工程(合同)名称: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 施工监理
二 、 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020-82615722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1078085 / 18825129990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三、 建设 地点 : 荔城街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建安费约1721.570721 万元(其中: ①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建安费 1166.974798 万元; ② 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建安费554.595923 万元 )。 (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 由区 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 规模: ①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 ,其中 III 长 683m 长 714m 级钢筋混凝土管 d500 、 d400 、 d300 ,配套实施顶管工作井、接收井、检查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
② 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为907m ,其中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 d500 长786m , d400 长 121m ,配套实施检查井、沉砂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
: 44.278544 万元(其中: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28.991286 万元;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 15.287258 万元 ) (最终价格以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
七、公告 发布、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 发布 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 及购买招标文件 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
报名 及购买招标文件 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 30 ,下午: 14 :30 — 16 : 00 ( 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3 栋 108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或以上
资质 (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
4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
6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 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增城区荔城街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至禾塘路)污水管道工程、增城区荔城街二环中路至乌石岭污水管道工程 施工监理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