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浙江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一期、二期)清洁排放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县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一期、二期)清洁排放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19-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一期规模 2 万 m³/d,于2012年正式投入运营。二期规模 2 万 m³/d,于2017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两期合计为 4.0万 m³/d。一期、二期工程运行至今,总体运行良好,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了GB2002-18918一级A排放要求。

  目前,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应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文件要求,率先按照地标(DB33/2169-2018)突出加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 4 项主要水污染物指标要求,对本厂出水执行清洁排放标准(即浙江省地标 DB33/2169-2018 )。

  2、招标范围

  本次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一期、二期地方标准(DB33/2169-2018)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3.5万 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原有的7个CAST池(5000 m3/d*7);更换CAST池的污水处理工艺,将CAST工艺改造为MBBR工艺,不得新增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改造内容均在原厂区范围内。

  中标人对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一期、二期)3.5万吨的污水提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直至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全包交钥匙项目。

  3、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资金为2100.00万元,包括3.5万吨的污水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安装直至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技术及质保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的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4、项目工期

  项目建设必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2019年11月30日前设备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运行考核达标后进行竣工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MBBR处理工艺的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应在3家(含)以内;

  7、本项目禁止转包。

  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从2019年1月28日起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2月20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00元,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形式,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缴入(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报名表;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D、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份。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72-5667222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联系电话:0572-5021169/5236715 传 真:0572-5028961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污水板块

  联系电话: 0572-5690860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