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中市2019-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运维项目 已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以 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2019]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中市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绿色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绿色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EPC+运维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 扬中市45个行政村的98个保留居民点内的雨污水管网改造。铺设污水管网381.1km,铺设雨水管道 40.5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0座、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8座;新建三格式化粪池486个;对已实施污水治理的10余个村庄和居民点进行混接改造;新建信息化管控平台,对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
2.1.3合同估算价: 459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6309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费2677.0万元,项目运营维护费5000.0万元,暂列金额20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 731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6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31 日
2.1.5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扬中市45个行政村的98个保留居民点内的雨污水管网改造。铺设污水管网381.1km,铺设雨水管道 40.5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0座、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8座;新建三格式化粪池486个;对已实施污水治理的10余个村庄和居民点进行混接改造;新建信息化管控平台,对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
2.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ZJYZ201901775-01 |
扬中市 2019-2020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EPC+ 运维项目 |
扬中市 2019-2020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EPC+ 运维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运营维护服务( 8 年)等 EPC+ 运营维护项目的全部工作。 |
总期限要求为: 731 日历天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办理联系方式: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15152916288。
(3)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生活污水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可以分包,必须出具与具有以上资质的分包单位的签订的分包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配备情况等相关资料。总包单位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总包单位代表任何或全部成员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与本项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总包单位的签订分包协议,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a.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3.4申请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一次性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按规定缴纳年度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
4.2履约保证金: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承包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1000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履约保函)。运维期履约保证金:设置为结算总额的5%,每次支付费用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本次应得结算费用5%作为保证金。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9 年 1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2 月 2 日 18时 00 分;
7.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2 月 2 日 18时 00 分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预审文件等资料,逾期不得下载,招标文件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发放。(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CA证书问题联系:0511-88968012)。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月21 日 14时 30 分。
8.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 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2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个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9.3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
9.4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0. 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分值以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分值为依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2)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3)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评分法,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 分,工程总承包报价: 5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分,工程业绩: 3分。
(注意:评标委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若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文件中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则判定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时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等情况的则商务标判定为不合格;否则均为合格的投标文件)
(4)分值计算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 分 工程业绩: 3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 |
1. 设计说明( 5 分) |
1. 方案论述的详尽程度。( 2 分) 设计方案需要包括现场勘探资料、管网和设施的规划、运行维护的方式等。方案论述较详尽,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各专业设计是否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 1.5 分) 3. 专业设计需要使用标准术语,参数依据需要注明规范。( 1.5 分)规范和标准执行较正确且全面,得 1.5 分,否则不得分。 | |
2. 技术方案( 23 分) |
1. 方案比选是否合理、可行。( 2 分) 能提出至少两种方案,并且进行优缺点的比较,选取最合适的方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设计方案成熟、先进、可靠、经济、合理,所采用的工艺设计参数合理、响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 分) 3. 设计方案能够对不同类别的村庄分别做出分析,对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并能合理提出解决方案。( 2 分) 4. 是否在工艺设计上对污泥、臭气、噪声等污染的防控处理措施有所体现,并且所采取的处理措施经济有效。 (3 分 ) 有针对污泥的防控处理措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有针对臭气的防控处理措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有针对噪声的防控处理措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5. 对方案设计深度及详尽度进行评审( 3 分) 提供初步方案设计,得 1.5 分 ; 达到施工图设计方案,得 3 分 6. 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工艺出水水质能够达到相关出水标准。( 2 分) 达到一级 B 标准: 1 分 ; 达到一级 A 标准: 2 分 7. 设计的村庄所能达到的接户率要求。( 2 分) 70% 以下: 0 分 ;70% ~ 80%:1 分 ;80% 以上: 2 分 8. 处理设施采用的工艺,建设经济指标合理。( 3 分) 吨水投资高于 6000 元: 0 分 ; 吨水投资 6000 ~ 5000 元: 1 分 ; 吨水投资 5000 ~ 4000 元: 2 分 ; 吨水投资小于 4000 元: 3 分 9. 设计方案中就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可移动模块化设备,能够有效缩短施工周期和施工难度。( 1.5 分) 不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0 分 ; 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 分 ; 采用可移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5 分 10. 设计工艺确保安全运行、出水稳定达标,充分考虑了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 分) 方案中有详细全面的突发事故说明以及相对应的措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1. 过程动态控制系统设计合理,可以远程、集中控制。( 1.5 分) 远程反馈的数据较全面,集中控制手段较简洁明了,得 1.5 分,否则,不得分。 | |||
3 .新技术应用 ( 2 分) |
1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1 分 ) 2 . 是否有新技术应用。( 1 分) 新技术特指近 10 年内的。若有且明确标明,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4 、经济分析( 5 分) |
1 .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1 分 )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0.5 分 ) 3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政策文件。 (0.5 分 ) 4 . 设施维护成本分析、备件、更新频率、价格及成本分析( 3 分)详尽程度 :详细得 1-- 2 分,不详细不得分 ; 维护成本占投资比:比重较小得 1 分,比重较大不得分 | |||
注: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0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0 分) |
1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或改变暂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其中: ( 1 )工程建设费(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泵站工程、混接点改造工程)最高限价 36309 万元; ( 2 )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最高限价 2677.0 万元; ( 3 )项目运营维护费用 5000.0 万元( 8 年) ; ( 4 )暂列金额 2000.0 万元。 2. 工程建设费分值计算: 评标价与最高限价相比,下浮率为 15% 的得 24 分,每多下浮 1% 加 2 分,最多加 6 分;下浮不足 15% 的每偏离 1% 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足 1% 的按插入法计算。 3. 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费分值计算: 评标价与最高限价相比,下浮率为 2% 的得 7 分,每多下浮 1% 加 1 分,最多加 3 分;下浮不足 2% 的每偏离 1% 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足 1% 的按插入法计算。 4 、 本项目运营维护费用分值计算: 评标价与最高限价相比,下浮率为 5% 的得 7 分,每多下浮 1% 加 1 分,最多加 3 分;下浮不足 5% 的每偏离 1% 扣 2 分,扣完为止;不足 1% 的按插入法计算。 三项报价得分总和为本项目总得分。 | |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 分) |
1 .总体概述 ( 1.5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1.5 分) | |
2 .施工管理方案 ( 2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 里程碑设置、 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2 分) | |||
3 . 综合实力( 3 分 ) |
1. 提供银行信贷额度证明总和大于或等于 10 亿元人民币的得 1 分; 在 5 亿元(含) - 10 亿元(不含)之间得 0.5 分;小于 5 亿元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其他货币单位银行信贷按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汇率转换为人民币计算) 2. 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或银行或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AAA 级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3.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均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有效的银行授信文件、信用证书、 ISO 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
项目组织机构形式科学,资源配置合理,管理团队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1.5 分) | |||
5. 运营移交方案( 4 分) |
1. 运营组织机构设置科学,人员及岗位安排合理,人工成本水平切合实际。( 1 分) 2. 运营管理制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可行,日常运行监督和报告制度规范全面、科学可行。( 1 分) 3. 应急预案编写是否全面,措施是否科学、得当。( 1 分) 应急预案能针对运维期可能发生的不同情况提出实际可行的措施,得 1 分。 4. 运营期届满前的恢复性大修和移交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全面、先进、可行,培训计划可行。( 1 分) | |||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
4 |
工程业绩( 3 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分) |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 2 亿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EPC 、 PC 、 PPP 、 BOT 、 BT 等)的得 0.5 分。 需要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联合体身份签订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在所提供业绩中的承担施工责任的证明文件。 2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运营结束移交时间为准) 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 1 亿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运营业绩的(包括但不限于 OM 、 PPP 、 BOT 、 DBO 、 EPC+O 等)得 0.5 分, 需要提供合同、相关移交等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联合体身份签订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在所提供业绩中的承担运营责任的证明文件。 | |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 2 亿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EPC 、 PC 、 PPP 、 BOT 、 BT 等)的得 0.5 分。 需要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联合体身份签订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在所提供业绩中的承担施工责任的证明文件。 2 、 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运营结束移交时间为准) 承担一个投资额不低于 1 亿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运营业绩的(包括但不限于 OM 、 PPP 、 BOT 、 DBO 、 EPC+O 等), 运营 年限二年及以上得 0.5 分,三年及以上得 1 分,五年及以上得 1.5 分, 需要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联合体身份签订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在所提供业绩中的承担运营责任的证明文件。 | |||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明确能满足以上计分要求,评标委员会不寻求外部资料进行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注:1、投标人的全资或绝对控股(控股51%及以上)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的业绩、荣誉(奖项)、专利视为该投标人能力材料。
2、设计方案以招标人提供的2个示范村为案例(2个示范村为:三茅街道普济居民点(规划发展村庄)作为纳管试点;新坝镇联丰新村北区(规划发展村庄)作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各投标人示范村按要求进行设计,然后由评委对完成的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比对、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扬中市环城东路989号
联系人:狄迎九
电 话: 1392156786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话:0511-8515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