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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管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泽普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管材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管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SZPX(GK)2019-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佩

  项目联系电话:188099888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普县水利局

  地址: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四楼421室

  联系方式:罗佩188099888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凯15276100158

  代理机构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四楼42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管材项目

  招标公告

  KSZPX(GK)2019-04

  经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拟对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

  管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单编号:KSZPX(GK)2019-04

  项目名称: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管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泽普县水利局(项目联系人:罗佩 电话:18809988860)

  四、采购机构名称: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示网站:http://www.ccgp.gov.cn/

  六、采购内容:

  管材(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价:1084.847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泽普县各乡施工现场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5)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6)根据《关于查询农业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通过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

  (7)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自行下载或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本项目挂网、开标、评标、定标、结果公示等流程均严格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在泽普县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的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十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全部证件原件到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

  十三、标书费:招标文件200元/标段,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缴纳后一律不予退回。

  十四、投标保证金以不超过拦标价(预算价)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以下方式缴纳:(1)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开标时提供至开标现场(仅限于本县);

  (2)以汇票的方式开标时提供至开标现场;

  (3)以网银、电汇等非现金的方式;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贰拾壹万陆千元整,必须于开标两日前以公对公账户缴纳至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制作在标书中(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汇款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用途需备注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在开标当日请携带缴款凭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并做为退还保证金依据)

  开 户 名: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泽普支行

  账 号:3012350009022502095-102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1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应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六、开标地点: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泽普县法桐公园对面)

  十七、泽普县采购中心地址: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四楼421室(泽普县法桐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0998-8246191

  监督单位:泽普县纪检委,电话:0998-8247770

  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998-824688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5)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6)根据《关于查询农业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通过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7)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自行下载或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4.8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01日 10:00 至 2019年02月2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7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7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泽普县法桐公园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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