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秀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越秀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水均岗涌清污分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9]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市政污水管网工程由市财政出资、雨水管由市区财政5:5比例出资、雨水口由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1.1-水均岗涌清污分流施工监理
2.1.2
2.1.3-水均岗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对流域内的排水系统分三个片区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新建DN300-DN100022978DN50031653231-DN500-DN10006951DN5001751672-DN300-DN80093311723-DN300-DN8006696DN500141193
2.2招标范围
2.2.11
2.2.2(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注:监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2.2.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本工程完成结算审定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
(4)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
2.2.4311.70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2月3日 00 时 00分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年2月14日 23 时 59 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
4.3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3766882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2019 2 月26 9 时 00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019 2 月日 8 时分至2019 2月日9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联 系 人:丘工、黄工 电 话:020-83492175
邮 编:5100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766890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邮 编:51010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发改委批复 水均岗涌清污分流.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pdf
招标公告(上网版).doc
招标文件(上网版).doc
_20190202114146.GZZ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越秀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水均岗涌清污分流项目施工监理合同20190131.doc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