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污水处理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格栅井、一体化设备、复合介质池等,主要工作内容为场地整理,格栅井砌筑,格栅制安,一体化厌氧罐购安,一体化A²/O处理设备购安,复合介质池砌筑,流槽井砌筑,出水井砌筑,水泵及电气控制柜购安,管道敷设,围栏购安,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绿化苗木种植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期30日历天。项目总投资约28.5万元。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承包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复合介质生物滤器污水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授权书。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合介质生物滤器污水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发包文件。施工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包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申请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必须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或保证金,发包人一律不予受理。【承包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交易,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587221967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2-6298660(6298661)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