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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1.招标编号:TGZC2019-174
2.项目名称: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家川县恭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2017]367号)及《张家川县龙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2017]368号)文件批准建设。同时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为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根据本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内容,本次PPP模式实施的张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具体包括两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分别为恭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具体包括两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其中,恭门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2020年)3000m3/d,远期(2030年)4000m3/d,污水处理厂按近期设计实施,预留远期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其中包括: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生活设施),建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约2.986km(包括污水预留支管)。
龙山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2020年)4000m3/d,远期(2030年)5500m3/d,污水处理厂按近期设计实施,预留远期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其中包括:污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附属及生活设施),建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约14.413km (包括污水预留支管)。
4.2招标范围
4.2.1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即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有关设施无偿交还给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4.2.2本项目合作期确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4.2.3本项目总投资12200万元,资本金设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49%,金额约2500万元,其余9700万元通过融资等方式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一致为2500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40%:60%的比例出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4:6。即政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
4.2.4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5.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5.1.2 近三年(2016、2017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1.3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
5.1.4 社会资本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五年以来(2014年5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2)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五年以来(2014年5月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任务。
(3)投资业绩:
申请人近五年(2014年5月至今)拥有1个及以上PPP项目投资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
5.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5.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2.3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公告的媒介

14.采购项目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阿阳东路

联系人:马国明
电  话:177044386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福门小区

联系人:张佳洁
电  话:13042979826
 
                                                                                                                 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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