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作为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途径以及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城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应考虑处理后的再生水回用,缓解水资源紧缺的局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需求方案。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需求方案。
交付或实施地点:向阳路以西、平阳河东侧地块内。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详见需求方案。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及规范。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布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6日
需求公示、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