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清水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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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清水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清水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立字【2019】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4593万元,地方资金717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YXD-Z-2019013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清水河橡胶坝管理范围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曝气造流工程、消力池组合生物载体工程、雨水口围堰工程、微生物强化治理工程、橡胶坝坝袋更换工程、监控设施和在线监测工程以及河道底泥清运工程(清淤工程),以上工程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3其他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联合体资质及人员要求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9 09:30至2019-09-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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