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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霍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地形测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XHZ14108220190829-KC03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发[2019]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筹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地形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州市李雅庄村、姚村、坡底村、石鼻村、阴底村、南下庄村、郭庄村、南东村、什林村、北益昌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22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MBR”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水标准要求。主要建设内容:沿汾河及其6条支流(姚村河、北涧河、南涧河、阴底河、塔底河、桃沟)沿岸共21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覆盖全市5个乡镇(师庄乡、退沙办、大张镇、李曹镇、辛置镇),新建污水管网35公里,建设污水处理站10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污水提升泵站4座。 2.3项目总投资:8834.07万元。 2.4勘察、地形测绘周期:30日历天。 2.5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测绘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30 日至2019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7)“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8)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送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 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 邮 编: 031400 联 系 人: 马小斌 电 话: 0357-581122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张彩娟 电 话:18234755107 地 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院四层 开 户 行:临汾建行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14050171615400000033 行 号: 105177000094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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