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I1301000075017939001G01 | |||||||||||||||||||||||||||||||||||||||||
平乡县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招标【2019】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位于平乡县城育才路西段南侧,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高效沉淀池 3261.92 立方米、脱水机房 924 平方米、污泥调理池 99.54 立方米、石灰料仓基础 12.25 平方米、次氯酸钠储罐 21 平方米、变压器室 72 平方米、生物除臭装置75.6 平方米,购置设备 2560 台(套)。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 3 万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须为:3.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2.6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3.1.2.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3.1.2.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3.1.2.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2 00:00至2019-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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