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ZZZX-CZ-2019-027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4.1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康山分区污水泵站位于104国道西侧、黄墅河南侧、鲇鱼路北侧,碧浪分区污水提升泵站位于碧浪污水处理厂原址;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选址于吴兴区道场乡和孚镇交界处。
4.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含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和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根据“零直排”建设内容可分为:
(1)污水源头分流工程:对仁皇山分区、老城分区、市北分区和经济开发区4个区块排水管网彻底改造,合流制排水管道改造为污水管,新建雨水管道;对雨污分流小区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排查修复。
(2)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对小区外围市政道路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清淤、疏通、设施修复、新建和合流管改造,配套污水零直排工程排水管网。新建污水厂外围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新建一座规模为7万吨/日的康山分区污水泵站、改造现有的碧浪分区污水泵站规模至6万吨/日。
(3)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0万吨/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土建、污水处理设备、室外配套设施等。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约16公顷(折合240亩)。
4.3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指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运营排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维护、大小修及设备的更新等。
4.4投资规模
根据《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发改审批〔2019〕102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约为42222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4468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156.4万元,预备费38384.3万元。
本项目PPP投资规模约42222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4468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156.4万元,预备费38384.3万元。
4.5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总合作期不超过30年。
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定合作期限为29年,暂定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10万m3/d,建设期2年,运营期27年,后期根据使用需求安排投资建设,原则上后期运营期届满年不超过一期运营期届满年。
污水零直排工程项目设定建设期1.5年,缺陷责任期暂定1年,运营期13年。
4.6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本项目采购人按有关规定要求选定社会资本,并与其签订PPP项目合同。
(2)中标社会资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在湖州市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照合同要求按实到位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低于签约额的20%。
(3)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关于承继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
(4)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负责设计优化(如有)/施工图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及部分设备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5)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等按照PPP合同中约定的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无偿移交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的债务不得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如属联合体,考察联合体各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招标采购期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结果规定的时间或地域范围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除非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否则不得同时参与资格预审(投标)申请;
5、 财务能力和实力:申请人具有“主体信用等级”AA及以上(以第三方评估(级)机构出具的2019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为准);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1、2、3、4项,联合体牵头方需同时满足第5项;
(3)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角色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4)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得小于50%,联合体其他成员股权比例不得小于10%。
注:若申请人为湖州市本级所属的国有公司,需出具其自身或母公司不属于湖州市本级融资平台的由湖州市政府或政务网站发布的相关证明通知或公告。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申请人只有经报名后才有资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任意一方经报名即可),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请自行在指定网站下载,报名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2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9:30至17:30)至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B区(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
(1)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范围必须包括项目报名事项办理);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联系信息表单:包括报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经报名后,才有资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并密封。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7.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授权代表应当是申请人的在职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7.5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进入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上发布。
十、其它事项
10.1入围社会资本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10.3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不得再以独立名义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B区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800032
传真: 0571-87035309
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9755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九月
资格预审文件-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pdf |
编制格式-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