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夏郢镇凤凰桥至民智段河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夏郢镇凤凰桥至民智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夏郢镇凤凰桥至民智段河道治理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WXZC2019-C3-00299-XGZX
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介绍:
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夏郢镇凤凰桥至民智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为3.5公里,新建护岸长3.824公里,沿岸设置下河码头16座,恢复偃坝1座等相关附属基础设施建设。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夏郢镇凤凰桥至民智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219450.00)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水利监理能力;
(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具备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