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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10 数据编号: 20771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XCGC-FS2021076许昌市魏都区城乡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EPC)(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XCGC-FS2021076许昌市魏都区城乡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EPC)(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魏都区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EPC)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城乡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CGC-FS2021076
2.2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EPC)(不见面开标)
2.3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给水部分涉及许昌市魏都区的6 个涉农办事处,15 个涉农社区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给水部分涉及许昌市魏都区的 6 个涉农办事处,共 15 个涉 农社区。
6 个涉农办事处分别为颍昌办事处、灞陵办事处、新兴办事处、魏北办事处、高桥营办事处、丁庄办事处。项目主要建设 46 眼水源井、247.97km 供水管网(其中:DN50 供 水管网113.07km,DN75供水管网63.91km,DN100供水管网44.56km,DN150供水管网 22.03km,DN200 供水管网 4.40km),购置 15 套供水处理设备。设计供水规模 1.3 万 t/d。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769.43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期:总工期 12个月。
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
施工工期为:10个月。
二标段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乙级资质(给水工程)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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