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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4 数据编号: 211086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阳山县传染病慢性病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823-2021-022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823-2021-022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传染病慢性病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7、付款方式
7.1 支付方式:
7.1.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提供合同金额100%(全额)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且保函有效期限至项目完工及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保函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7.1.2验收前,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将中标价5%的质量保证金汇入采购人对公账号。质保期满之日起,采购人凭收据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回中标方合同账号。同时,中标方需提交质量保证承诺函(承诺质保期自正式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7.2.1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7.2.2 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7.2.3 中标通知书。
7.3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更正为:

五、付款方式
7.1.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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