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1-24 | 数据编号: 211101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发【2021】30号和普发改发【20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银行贷款80%建设单位自筹20%,招标人为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楼下镇、青山镇、新店镇、龙吟镇、地瓜镇、高棉乡、江西坡镇、罗汉镇
2.2 项目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为39040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32000亩(其中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121亩),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旱改水”10406亩。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培肥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72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