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
2)建设地点:新乐市伏羲台
3)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十大功绩、导览导视、办公区庭院种植、城墙、安防、灌溉、园区电气等工程内容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最高限价:18589187.85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