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已由《关于下达齐鲁分公司2021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编号:齐鲁分发〔2021〕141号)批准建设,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竞价,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竞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采购项目名称: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2.2本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供排水厂
2.3本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改造项目在供排水厂乙烯1、2、3 号排洪沟及厂西排洪沟电动拦截闸板阀处增设无线远传控制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增加集水坑及爬梯等;汞山支线末端排水井改造并增设雨污切换阀2 台;以及相应配套的配电箱遮雨棚改造等施工、调试等所有内容。
2.4建设投资:人民币152万元。
2.5计划工期:暂定2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供排水厂水体污染防控应急拦截系统隐患治理项目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保运等工作。
2.8 本采购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人民币95.99万元(含9%增值税,其中含建筑安装费75.77万和材料费19.22万)
2.9本次采购的成交人确定为壹家。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3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