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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4 数据编号: 211187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应急给水车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应急给水车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应急给水车采购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应急给水车采购二次。项目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项目概况: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位于河北雄安容东片区东南,起步区东北,在京雄高速和荣乌高速交叉口东北侧。本工程总设计规模20 万吨/天,目前实施建设规模15 万吨/天。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需采购3台罐体容积12m3应急给水车,用以应急开至用户楼下,便于服务片区内居民下楼接水。应急给水车要求:罐体、泵、管材、阀门、水龙头及其配件需有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罐体要求是304不锈钢材质,4mm厚以上,泵用于抽取清水池清水,配备可拆卸1接5水龙头,管材需带保温。
2.2招标范围:1.4项目比选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3台罐体容积12m3应急给水车。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车,上牌完成。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2.1基本资格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2.1.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1.5申请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参加比选;2.1.6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2.1.7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2.1.9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1.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2.1.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2.1.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1.13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1.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16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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