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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4 数据编号: 211205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维感知管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维感知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维感知管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ZC-20211116-0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维感知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1078.04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维感知管控系统采购项目,利用新型“水质指纹”监管技术、结合国标微型水质检测站数据、整合现有国标标准站数据及现有传感设备和视频数据;从多维度预警溯源并管控园区重点水污染源头,从而提升园区水污染现代化管控和治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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