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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4 数据编号: 21123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二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志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即采购人)委托,拟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二次)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l-2021-123号
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二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年
最高限价:30万/年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
1、积极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当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产品清单”之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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