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关于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5米巡航艇、25米排档艇建造(第2次)的招标公告(SZGZ2021-WJ-G-009(A))
项目概况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5米巡航艇、25米排档艇建造(第2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GZ2021-WJ-G-009(A)
(二)项目名称: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5米巡航艇、25米排档艇建造(第2次)
第一标段:25米巡航艇建造
第二标段:25米排档艇建造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贰仟玖佰玖拾元整(?278299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柒仟零壹拾元整(?2717010.00)
(四)最高限价:无
(五)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25米巡航艇建造
1.1用途:25m执法艇用于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属于公务艇。
1.2外形特点:设置中岛式上层建筑,具备良好的外观造型,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受风面积较小,利于执法安全保障。
1.3内部功能舱室创建了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改善了船员及执法人员的工作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装饰简洁、环保,充分体现执法艇的独特之处;
1.4配备了先进的机电设备,船舶本身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1.5航行区域为京杭运河,太浦河,航区为B级。
1.6试航航速:
试航条件:在正常排水量状态下,艇体水下部分无污底;风力小于蒲氏3级水面波浪小于2级,潮流平稳;水深不小于5倍吃水。
主机处于100%最大持续功率(MCR)下,试航航速26km/h。
第二标段:25米排档艇建造
本船用于苏州吴江太浦河航区的排档,兼有拖带和救助等功能。总体结构强度与性能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2019、2021修改通报”,对B级航区的要求进行设计校核。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交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