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EPC+O)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吉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EPC+O)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吉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EPC+O)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基本概况:项目位于井冈山大道与吉庆路交叉口东南面,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40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项目估算总投资2.6亿元。
三、代理范围:项目招标代理。
四、项目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50%收取,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并在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后一个月内结清。
五、报名要求
(一)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应按照要求自行在吉安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经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核实,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代理机构。
(二)拟派的项目组人员要求(共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