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行政村南圩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行政村南圩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行政村南圩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YQCG2021072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行政村南圩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8966.98元
最高限价:1368966.98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行政村南圩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
(3)
(4)
(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