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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5 数据编号: 21134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西沙河剩余段(朱海水库~叶苌段、闸塘口~孟河头段)宿迁市境内工程(宿城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沙河剩余段(朱海水库~叶苌段、闸塘口~孟河头段)宿迁市境内工程(宿城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已由宿城区重点水利工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西沙河剩余段(朱海水库~叶苌段、闸塘口~孟河头段)宿迁市境内工程(宿城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宿区水组发[20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宿城区重点水利工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宿迁市宿城区西沙河剩余段治理工程建设处作为招标人,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沙河剩余段(朱海水库~叶苌段、闸塘口~孟河头段)宿迁市境内工程(宿城段)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城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河道治理工程、道路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及景观节点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约94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标段招标范围:治理生态河道2条,总长2.18公里;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4条,总长2.92公里;配套建筑物12座;生态文体公园1处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76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12月24日开工,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水下工程,2022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工期31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1:/(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7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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