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污水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污水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污水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该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污水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对提升污水管网的功能性和结构性状况进行全面“体检”,查清错接、混接和渗漏等问题,开展清淤、检测及修复等工作。调查范围约6.7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大学城片区。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范围必须包含“管道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