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第三水厂项目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第三水厂项目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第三水厂项目综合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第三水厂项目综合楼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会议中心、办公区、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及相关展厅的土建、设备、安装及粗装修等工作,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80米,投资额约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茶山三路与孝河四路交叉口。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工期要求:日历天数540天。
6、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