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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5 数据编号: 21144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南京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南京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NZC2021032项目名称:南京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采购需求:南京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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