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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5 数据编号: 211478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1-13492)补充公告
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3492)已于2021年11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1. 修改招标公告第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5点
原文: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现文: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 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5(2)点的“企业类似业绩”
原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5分,最多得20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等证明材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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