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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25 数据编号: 211503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镇江城东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东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16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623号
1.2项目名称:城东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单价199元/吨
1.5最高限价:单价199元/吨
1.6采购需求:
垃圾填埋场原有渗滤液调节池有效容积5万立方,现已积存渗滤液超过3万立方;原有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满足现有污水处理量要求,邀请专业的垃圾场污水处理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预计需处理水量13500立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能够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个月,根据项目现场污水存量情况,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污水设备处理完后,现场不再存在满溢风险且现场污水固定处理站可以稳定运行,项目可协商提前终止。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第2.1
(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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