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顺德区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德区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顺发改资〔2020〕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顺德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乐从镇小布村沿江路2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中心的搬迁升级改造;未实施远程监控闸站进行接入群控中心改造;原闸站现场视频监视系统以及通信系统的改造;在菊花湾电排站增建南线闸站群分监控中心;荷村闸站和大墩水闸液压设备及提吊架改造;光缆线路升级改造;迳口电排站和东平新城小涌水闸电排站的微机保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2499.75万元。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承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1238665.27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企业资质:水利_施工类企业)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并须提供已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