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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1 数据编号: 212864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中冠(原常州招标代理中心)泵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SC202123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人泵车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为常州市新闸街道前进村龙城大道2259号,现计划采购混凝土泵车壹辆,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
2.招标范围:壹辆56米-58米混凝土泵车。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负责设备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相关工作。
3.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并满足各项技术要求。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磋商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磋商供应商如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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