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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2 数据编号: 21312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谢洋段)

三明市大田县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三明市大田县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谢洋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大田县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明水审批〔202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为上级拨款占80%、单位自筹占20 %,招标人为大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明市大田县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谢洋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屏山溪支流

2.2 工程规模:屏山溪支流阳春溪、科里溪治理河段总长为8.41km;工程总投资约897.6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生态清淤、生态水利措施、生态护岸、标识牌及生态提升绿化等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1372069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建设工程分2个标段,吴山段:招标控制价为5769704元;谢洋段: 招标控制价为1372069元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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