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62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沿江泵排群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6-330203-04-01-189519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姚江南岸叶家河出口处,现状叶家碶右侧。
建设规模:本工程叶家泵站为排涝和引水双向泵站,排涝和引水规模均为20立方米/秒。本工程为Ⅲ等,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和5级。泵站共设3台潜水贯流泵,单机设计流量为10立方米/秒。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内河节制闸、引水闸和引水管道。
项目总投资:16476.27万元。
招标控制价:81819517元。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24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泵站、潜水贯流水泵、液压启闭器、钢闸门、清污机、房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临时工程等的施工,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基坑监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3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3.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3.6 项目安全员、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4 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