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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3 数据编号: 21339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莒县柳青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莒县柳青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2021J07GK121-SZ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柳青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二期工程(EPC),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刘官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柳青河河道两侧采用调节池、潜流湿地、生物指示池对河道水进行处理,打造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具有高效去除水体污染物的一个湿地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000平方米,其他辅助工程面积约为6800平方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日治理规模约为8万吨,年可治理水体2920万吨。
2.2建设地点:莒县刘官庄镇柳青河与淤泥河交汇处下游100米处。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深化、效果图优化、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办理工程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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