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武胜岳池县苟角镇城镇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岳池县苟角镇城镇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已由岳池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池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岳池县苟角镇城镇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投资【202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岳池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投资【2021】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岳池县苟角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场镇改造段:全民水库库尾西溪河流域苟角镇场镇河段内,起点位于苟角小学外侧,终点止于下游在建桥梁位置,河道治理总长度约0.85km,生态护岸工程总长约1.69km,川菜基地改造段:全民水库库尾苟角镇曾拱桥村及花庙子村境内,工程河段主要位于曾家老院子外侧河段,河道治理总长度约0.35km,生态护岸工程总长约0.71km。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