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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3 数据编号: 21342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大冶市金山店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宗油料)项目(项目名称)四标段公告

大冶市金山店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宗油料)项目四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21]4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金山店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宗油料)四标段已由黄石市农业农村局以黄农业批[202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山下村、向阳村、白合村、梅山村、龙口村、马坪村。
建设规模:约357.95公顷。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10日。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14.817608万元。
2.3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作为证明材料。
    3.3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单位是否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冶人社发〔2018〕35号)文件精神(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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