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溪口镇吕辉河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吕辉河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二期)(EPC)(项目编号:XZQ-GC-GK-202107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溪口镇吕辉河清淤疏浚整治工程项目(二期)(EPC)
2.2 项目编号:XZQ-GC-GK-2021071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备案[2021]173号
2.4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项目计划对溪口镇吕辉河清淤疏浚,河道约2600 米。项目总投资约1387万元,建安工程费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6.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服务。
2.6.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河道清淤疏浚、护坡护岸、新建1处拦水堰工程,改造3处漫水路防护工程,改造1处冲沟防护工程;新增宣传牌、安全警示牌等全部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依据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预(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7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8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宣州区溪口镇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
(1)设计部分费用以批复的概算价建安费乘以2.4%作为投标限价。
(2)施工部分费用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水利行业等有关计价《规范》、《定额》的100%作为投标费率限价。(不含设计部分费用)施工费用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水利行业等有关计价《规范》、《定额》,投标人按所投设计方案提供清单报价,并须完全满足设计方案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有缺项、漏项自行负责。
2.1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