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市2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隆昌市2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隆昌市2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环资【2021】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隆昌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 核准文号为隆发改环资【202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古宇村;金鹅街道光灿村、光照村、曙光村;普润镇斑竹林村、陈东村、汪家村、高山村、张佛村、印坝村;圣灯镇大桥村;响石镇群乐村; 胡家镇石龙村;龙市镇大牌坊村、新庙村;云顶镇新农村; 石燕桥镇嘉谟村;界市镇蔡家寺村;双凤镇万安村;黄家镇九龙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厌氧池+生态湿地35处、三格化粪池+沉淀池1212个。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年已完成 0个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 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