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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3 数据编号: 21362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标段编号:2021GYGN0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GYGN0060号                            
2.项目名称: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1249899.17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49899.17元
6.采购需求: 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亳州市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在亳州市辖区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5.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5.3投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有在建工程的:其情形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时起视为已开始承接项目,承接后无论是否变更,所承接的工程未竣工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法定情形除外);
(2)在亳州市境内有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注:1.本条所指的竣工,系指工程项目已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
2.建造师视为无在建的法定情形: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建工程的起止时间:自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4.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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