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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4 数据编号: 213630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连云港关于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药剂采购的公告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320710-ZHJY-LYGXWXQ202111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药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购药剂使用于水务公司厂部(包含但不限于徐圩水厂、第二水厂、第二水厂二期、脱盐水厂、东辛分公司、取水泵站、东港污水处理厂、徐圩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废水治理厂、再生水厂、高盐废水治理厂、斯尔邦高盐项目)生产运行。
2.1招标范围:盐酸预估用量15189.65吨,液碱预估用量15150吨,次氯酸钠预估用量555.48吨;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指定地点;
2.3供货期:180日历天,供货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控制价:3088.72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该项目三种药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针对该项目的代理授权书且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注:代理的生产厂家仅限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江苏省盐海化工有限公司、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岭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三友氯碱有限公司、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0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与本项目相关的药剂销售业绩。
注:
(1)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业绩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必须能够清晰明确体现投标人名称、实施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项目变更金额等)。
(3)若合同无法体现时间、规模等内容的,投标人需提供原采购方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传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须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采用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2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项目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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