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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4 数据编号: 21363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乐清湾港区北区河道(一期)建设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清湾港区北区河道(一期)建设工程 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乐港投资202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规划排涝标准为 20年一遇,防洪工程为 IV等。河道护岸工程等主要建筑物定为 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级。本工程包括临港北河、前塘河、里岙河、高嵩河。河道治理长度共计约 4.57km,其中临港北河段长度约 3.3km,开挖宽度 60m,前塘河段长度约 0.46km,开挖宽度 50m,里岙河段长度约 0.62km,开挖宽度 50m,高嵩河段长度约 0.15km,开挖宽度 60m。本期建设内容仅为河道断面开挖。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 1716.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435.4 万元,临时工程 281.54万元。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河道断面开挖工程等, 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2.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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