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延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汝城县延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汝发招核[2020]67号 ,项目业主为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主要建设内容 1、对延寿河自东寿村简家桥至延寿乡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延寿河东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 ,项目总投资为 14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汝城县延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
1.2.2建设地点: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 ;
1.2.3项目基本情况: 1、对延寿河自东寿村简家桥至延寿乡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延寿河东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
1.3 工期要求: 总承包工期 360 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日)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汝城县延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1、对延寿河自东寿村简家桥至延寿乡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延寿河东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5.3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